1. 怎样确定自己的生源所在地?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两种情况:入学前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原则上以其工作地为生源所在地。

    在学期间若父母户籍居住地变更,须根据父母落户地相关政策办理接收手续后,方可变更生源地。

 

    2. 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有什么样的时间限制?

    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有时间限制,主要会受到《报到证》办理时间、户口指标办理时间的影响。

    以2015届毕业生为例,《报到证》办理时间的限制:2015年12月31日之后,2015年毕业生变为往届毕业生,此时间点之后,学校也不再为已签约学生办理更改签约单位相关事宜,如工作有变动,只能走调动程序;2017年6月30日之后,北京市不再受理2015年毕业生派遣相关事宜。

    户口指标审批时间的限制:不同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批截止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每年都有变化,如上海市的单位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批截止时间一般为五月底;深圳市的单位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截止时间一般为九月底;北京市属单位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截止时间一般为六月底;驻京中央部委的单位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一般截止时间为七月底等。因此,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要关注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当年的相关规定,须在当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办理签约手续,并将送审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体检表等)按所规定的时间,交用人单位上报其有关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需要哪些步骤?

    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程序为:

     (1)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回执”和本人身份证明(如学生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空白的三方《就业协议书》,经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确认登记后,由学生本人交用人单位签约;

    (2)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即生效;

    (3) 毕业生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hnjqzs.com)维护协议书信息;

    (4)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就业协议书》返还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学校、学生、用人单位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4. 单位如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如何去就业?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有两种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以前一直未录用过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因此不知如何解决该生的户口问题。这样的单位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外企或民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可让该单位找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争取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这样就有可能解决户口问题;

    有些单位争取到的户口指标有限,不能满足众多求职者的需求,或者一些用人单位招员工并无长期规划,也就不愿意花精力去解决员工的户籍、档案问题。这样,同学应该办理灵活就业手续,领取回生源地的二分报到证,同时将户档落回生源地。这样的好处是:首先,你在国家规定的派遣时间内领取报到证,避免将来因种种原因错过报到证办理期限,失去“干部”身份;其次,你将来可以按“人才引进”的方式将户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

 

    5. 毕业生如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签署后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学校不鼓励毕业生任意解除已签署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教委的相关政策,学校每年会结合《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修订《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管理说明》,该文件详细说明了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就业协议书》及解除的手续流程,请大家关注。

 

    6. 灵活就业有哪些形式,应如何办理?

    目前,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开始选择灵活就业形式,这其中主要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四种方式。

    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春季为1月初,暑期为6月下旬)之前,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毕业生须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的二次分配《报到证》,并及时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同时学校对申报灵活就业但户口仍在申报过程中的同学也予以必要的帮助。由个人提出申请,院系出具意见,学校可为其冻结户口档案至2014年12月31日。

 

    7. 双方就业意向书与三方《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双方协议并不等同于三方《就业协议书》。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研究生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科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双方协议通常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方签订。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了解毕业生的签约诚意,会急于和毕业生签订双方协议,但学校不会依据双方协议来制定就业方案。学校就业办法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也并不适用于双方协议。有两点值得同学们注意:一是部分用人单位会根据签订了双方协议的同学情况确定形成最后的录用名单,不签双方协议就可能会失去加入该用人单位的机会;二是签署一定要慎重,如果违反双方协议,也要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甚至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8.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三方《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学校承诺办理好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及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此外还规定了各方的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上设有“备注”栏,毕业生可以把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好的内容加以注明,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未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是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你个人的特殊要求;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和你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9. 三方《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其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有效期是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所签订的双方合同。主要约定工作职责、薪金福利、劳动保护、服务年限、保密内容、违约条款以及各种保险等。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是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10. 《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真的很重要吗?

    《报到证》(以前曾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的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院    校,又地处北京,因此,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部审核,审核依据是同学们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再报北京市教委办理,最后由学校发放给每一名毕业生。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报到证》遗失不补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就无法落户;没有《报到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录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外,其他学生都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就业,并拿到《报到证》。

 

    11. 毕业生申请非公派出国(境)留学有何注意事项?

    本科毕业生和已列入毕业答辩计划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在学校办理申请出国(境)留学的手续。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须填写《毕业去向登记表》,以此确定其毕业去向为申请出国(境)留学。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确定为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户口、档案,毕业时可通过办理二分报到证转回生源地,也可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但是,留学生服务中心不接收赴港澳台地区留学的毕业生户档,也不接收出国(境)做博士后的毕业生户档,此类毕业生户口档案只能通过办理二分报到证转回生源地。将户档转入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要注意,办理留学户档转接手续需要本人前往,同时要携带已经由院系和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12. 申办非公派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该怎么办?

    若毕业离校时申办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并还准备翌年再次申请者,须于2015年12月底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二分报到证,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并在生源地办理继续申请出国留学手续。

    若毕业离校后不准备再联系出国(境)留学,须于2015年12月底前,到就业指导中心提出变更毕业去向并办理就业手续,如需修改为签约就业,须于2015年9月前提出申请。

 

    清华大学就业手续咨询方式

    电话:62783128

    办公地点:职业发展中心二层服务大厅(清芬园南侧)